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进展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网络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判刑认罪悔罪态度好、塑料事件自我猜疑紫菜是紫菜造谣者被塑料做的 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谣言月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
4月26日上午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11月30日,数额巨大 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在没有依据 、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采取威胁手段 ,4月26日 ,并强行索要财物,数额巨大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 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以讹传讹,
庭审中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
